东莞一酒业老板偷运名庄酒,被判10年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低报关税和走私名庄酒的案件,东莞波乐酒业两名股东分别被判处10年刑期,该公司被处以罚金540万元。Content 606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广东省东莞市波乐酒业公司成立于2008年,被告人温某波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金某与系该公司执行董事,二人均为波乐公司的股东。波乐公司的进口及销售事宜均由二人共同商议后决定并负责。

  最终,广东高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处波乐公司罚金540万元,判处温某波、金某与各有期徒刑十年,系在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并无不当。波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走私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为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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