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有限责任公司和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杏花村厂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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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杏花村厂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吗

很明显不一样,山西杏花村厂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杏花村厂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吗

2,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关系

合作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要上市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对消费者来说,产品是完全一样的。对投资者来说,当然只认股份有限公司。

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关系

3,论文题目山西杏花村汾酒有限责任公司与汾酒集团的酒品比较

山西杏花村汾酒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名称是不存在的; 汾酒集团的全称是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汾酒、竹叶青酒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是中国知名的酒类品牌,多次荣获各种奖项。杏花村是中国白酒的发源地,也因为有晚唐诗人杜牧的清明诗,而家喻户晓,而汾酒是“清明诗”的灵魂,没有酒大家有谁能记得杜牧的其他几首诗词?

论文题目山西杏花村汾酒有限责任公司与汾酒集团的酒品比较

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

前者是后者的子公司,汾酒集团下面有一个杏花村汾酒厂,还有杏花村白玉酒厂等等很多的酒厂
这种散装酒一般就是酒厂特供亲属,认识人才能去找关系弄这酒,这是自己喝的好酒,比市面的酒偏贵,自己喝的,一般不会有什么添加剂或者坏原料等等
这种散装酒一般就是酒厂特供亲属,认识人才能去找关系弄这酒,这是自己喝的好酒,比市面的酒偏贵,自己喝的,一般不会有什么添加剂或者坏原料等等

5,汾酒股份公司和汾酒集团是什么意思

汾酒股份公司是汾酒集团的子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以生产经营中国名酒——汾酒、竹叶青酒为主营业务,年产名优白酒5万吨,是全国最大的名优白酒生产基地之一。 集团公司下设22个子、分公司,员工8000人,占地面积2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核心企业汾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全资子公司,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中国白酒第一股,山西第一股。
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的一个旗下单位,一个集团可以有很多间有限公司

6,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这两种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发行股票上市。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关键词对比:五十个以下/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股东无人数限制。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关键词对比: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请注意“出资额”这个词。出资额分为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实际上,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往往是不相等的,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原《公司法》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某股东没有出资或来不及出资公司就破产了,则他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新《公司法》将“出资额”改成“认缴的出资额”,弥补了这一缺陷。 (3)有限责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但都要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股份制企业的法律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相同第一、是股东都是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是股东权益的大小都取决于股东对公司投资的多少,投资多,享受的权利就大,承担的义务也大;投资少,享受的权利就小,承担的义务也小。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第二、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第三、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7,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有:(1)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下五个以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3)认缴方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可以分期缴付,必须一次性缴足;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除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必须在两年内到位;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募集设立的不可以。(4)法人治理结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设董事会的,可以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且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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