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坡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我们公司是做五粮液茅台拉菲酒的代理公司在回访客户的时候

1,我们公司是做五粮液茅台拉菲酒的代理公司在回访客户的时候

第一不能和客户吵,缓两天,换个业务员去沟通,用你们的资料,很多客户他说这种话只是一时冲动,没事的,这点挫折你受不了,就不可能做到金牌销售
你的拉非是法国那个酒窖出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我们公司是做五粮液茅台拉菲酒的代理公司在回访客户的时候

2,泸州老窖博智酒业有限公司和博大酒业公司是不是一个公司

有关联关系,前者主要负责北京市场金奖特曲、头曲、二曲系列产品运作!
你遇到的是不是假的我不知道,但是博大酒业是真的存在的,因为我就是博大的员工。博大就业是泸州老窖集团下属三大子公司之一,主要负责头曲、二曲类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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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喜佳吉供应链集团公司是做什么的

喜佳吉供应链集团与世界500强及国内多家知名企业长期建立深度合作,是一个实现企业资源互补的产品供应链平台,擅长整合全球水果类原料及粮油食品的优质资源,服务于品牌生产商、餐饮烘焙茶饮、电商平台等商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产品,专业的服务,以及降低成本解决方案。
我是来看评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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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泸州老窖品鉴酒和泸州老窖博大酒业有什么区别他们是不是都奴

你完全理解错了。泸州老窖品鉴酒是用来开品鉴会的时候使用的,有特曲的品鉴酒、窖龄的品鉴酒、国窖1573的品鉴酒,而你说的博大公司酒业是管理泸州老窖特曲以下产品的一个公司,也隶属泸州老窖的公司。泸州老窖有泸州老窖柒泉营销华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营销华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营销西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营销山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营销福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柒泉营销京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营销云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柒泉咏旭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川南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泸州老窖博大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5,东坡荞麦酒多少钱一瓶

东坡荞麦酒价格是不同的,永福500ml(1斤)39℃、29元、来6瓶/箱。福祥500ml(1斤)自41.8℃、46元、6瓶/箱。龙凤缘500ml(1斤)、41.8℃、49元、21136瓶/箱。永贵500ml(1斤)46℃、88元、3瓶/箱。富贵水晶800ml(52611斤6两)41.8℃、88元、3瓶/箱。福禄喜4102500ml(1斤)46℃、138元、3瓶/箱。挑江山500ml(1斤)50℃、188元、3瓶/箱。龙凤缘A1000ml(2斤)46℃、198元、3瓶/箱。永吉500ml(1斤)59℃、219元、3瓶/箱。景泰蓝600ml(1斤2两)53℃、398元、4瓶/箱。挑江山1500ml(3斤)50℃、1188元、2瓶/箱。东1653坡珍品1800ml(3斤6两)53℃、3988元、1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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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帮我把这个帖发给你身边的人,谢谢!

6,上海钰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钰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材贸易、商业保理、物流仓储、酒业食品、信息科技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集团前身(现为集团子公司)上海钰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始创于1984年7月21日,多年来位列全国百强钢贸企业。集团公司主要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建材贸易、酒业食品销售、商业保理融资等业务。下辖上海钰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钰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久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海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钰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华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国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河南钰翔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辽宁钰翔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颂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至醇酒业有限公司、上海澳婴乐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十几家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各地设有二十多家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葛华成立时间:2013-01-30注册资本:1828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31023000056539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F区20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7,一家大型集团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 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 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 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 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集团公司是社会称谓,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这个称谓,一般表示该公司下设多个分公司或子公司。母公司是相对子公司而言,通常是母公司投资并控股子公司,且从名称和业务上有紧密联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而言,分公司即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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