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必然重组的原因,600379 宝光股份

1,600379 宝光股份

趋势来说不错,中期看到15元。12.13有个压力位,谨慎操作,近期应该会突破的。可持股。
发了 发了!!!
不错,我也一直在做这只股
持股,等到填权
600101目标价12--13元现价9元,可大胆介入

600379 宝光股份

2,宝光股份的问题

这是机构再拉,但是你要知道的是机构不是万能的。机构的特点之一就似乎抱团取暖,所以就会出现持续拉升的情况,最近机构游资化情况很多,所以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就目前有重组传闻,但目前的市值都三十几个亿了,就算重组成功又能涨多少? 我想说的是股票中没有侥幸,正确的评估自己的能力赚钱才是真。就我的经验来看就是一定不要犹豫,想买的时候就买,想卖的时候就卖。
您好!宝光股份短期股价呈现强势。该股中期压力11.97, 短期压力11.62, 中期支撑7.62, 短期支撑9.60。建议:可以低吸! 祝炒股赚大钱!

宝光股份的问题

3,为何要进行权益结合合并

一.在《企业合并》国际准则中,规定了两种企业合并方法,购买法及权益结合法。  应用上主要的区别是:一种是能区分并购企业及目标企业的,  另外一种是不能区分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对前者适用购买法,对后者适用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与权益法主要有两个不同点:一是购买法要求购买方按公允价值记录购入的净资产,将购买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权益法要求按并入净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商誉或负商誉。这两种方法合并当年所并入的被购买企业会计收益的起始点是不同的,权益法假设合并后企业的状态是一直存在的,所以被购买企业整个年度的会计收益都予以合并;而购买法以合并购买日为起始点,不包括合并日前的会计收益。  因此,只要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有收益和留存收益,合并后的收益及留存收益必然会大于购买法下报表中的收益和留存收益数额。在权益结合法下,如果企业合并并不是发生在年初,而是年中或年末,就可能会增加合并当年的利润,掩盖实施合并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粉饰其经营业绩。  不仅对于合并当年,在以后年度,购买法下合并后的资产总额一般要大于权益结合法下合并后的资产总额,但收益及留存收益的数额却小于权益法下的收益及留存收益额。由此,权益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显著高于购买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其原因在于:  购买法下是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并入合并企业报表中的,而在通常情况下,资产的公允价值会大于其账面价值,这就使得购买法下的资产价值高于权益结合法。而另一方面,由于商誉(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存在,会引起合并后每一会计期间商誉摊销费用的增加。因此,购买法下所确认的成本、费用高于权益结合法,而所确认的利润低于权益结合法,进而影响所有者权益回报率的计算。  在权益法下,由于并入的资产是按较低的账面价值计量的,合并后的企业必然成本、费用较低而利润偏高,从而造成两个不良后果:首先是加重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其次,在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成本补偿不足(折旧计提按账面价值),影响企业简单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因此,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趋势,企业合并可能会取消权益法,而美国会计准则FASB141《企业合并》已取消了权益法。
要想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特征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两种观点,由此产生确认投资损益的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收到利润或股利时确认收益。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称为“成本法”。在这种会计方法下,股权投资收益只能被动获取,无法对被投资单位施加主动的影响。另一种观点是,股权被认为是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时,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拥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相应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净资产的减少,则要相应同比例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损失的确认以将长期投资减记至零为限。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称为“权益法”。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首先,对母公司来说,既然通过股权投资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信息时,一定是合并的财务报表而非个别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已体现了对子公司投资计价的权益基础,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为了简化核算,个别报表中不再采用权益法计价。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其次,由于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母公司要对子公司的投资增加报表利润,就必须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可见,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资方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质量,使投资方的业绩更加真实,缩小财务报表操纵的空间,并避免上述“不良行为”。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按照权益法进行转换的原因(一)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现金或利润状况,决定子公司股利分配,从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来报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经营发生亏损或萧条的年份支付股利。(二)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一个最大差别在于:无法提供数据的验证功能。我们知道,通过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而成本法不具备这一特征。(三)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集团的净利润均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利润,计算出的集团相关财务指标不真实,投资回报率也易被歪曲。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则可克服上述不足。

为何要进行权益结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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