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白酒复合计税,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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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白酒是从量和从价复合计税
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相加总额为消费税应纳税额

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2,什么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为什么在税法的立法中要采取复合计税

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是指同一种消费品既有比例税率又有定额税率的一种计税方法。如白酒既要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同时还要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计算,然后把两部分税额相加得出白酒应纳税额。在税法中采取复合计税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调节消费,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什么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为什么在税法的立法中要采取复合计税

3,复合计税下为何要先加入从量税额再除1税率呢为何不是

按照调整后的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规定的计税办法,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而消费税是属于价内税,所以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时候必须把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部分作为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分母。
同问。。。

复合计税下为何要先加入从量税额再除1税率呢为何不是

4,子公司生产的基酒母公司采购以后消费税如何核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8 子公司生产的基酒母公司采购以后消费税如何核算 白酒是复合计税,既要从量征收,也要从价征收。白酒按一斤5毛钱征收消费税,你这题是8吨换算下就是8*2000*0.5由于收购的是免税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部分不是采购成本,所以需要剔除60000*(1-13%)就是剔除进项税由于是委托加工,加工费和代垫辅料都应计入计算消费税,后面除号就是消费税计算公式了

5,为什么是这样算的6010001000500051000020020 那个60

白酒的消费税是复合计税,20%的从价计税加0.5元每五百克的从量税。60*1000*1000其实就是把60吨换算为以克为计量单位的重量(1吨=1000kg,1kg=1000g),然后再/500,最终算出60吨中有多少个500克,再*0.5计算出从量税应交消费税多少元,最后/10000是把单位元换算成万元。

6,白酒消费税为什么要乘以2000

白酒消费税要乘以2000,是因为白酒1吨是2000斤。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比例税率为20%。20%的从价税率不变,改变白酒征收的税基,最终上交的税额要增加一倍。溢价达到400%以上由国税审批,溢价200%以上则由当地省国税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7,请问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吗

白酒销售复合计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的税金要相加的。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1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4040÷(1+17%)×25%+4000×0.5 = 5000(元)
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相加总额为消费税应纳税额

8,白酒消费税为什么要乘以2000

白酒消费税要乘以2000,是因为白酒1吨是2000斤。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比例税率为20%。20%的从价税率不变,改变白酒征收的税基,最终上交的税额要增加一倍。溢价达到400%以上由国税审批,溢价200%以上则由当地省国税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9,关于白酒消费税的一些问题

3)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款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款5.1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在11月初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已经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丙企业f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由于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所以 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要交消费税。如丙企业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则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不用再交消费税。
1、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收回瓶装再出售的还要交消费税,但是委托加工时交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最终要交的消费税应该是按80000算,当然还要按每斤0.5元算。

10,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白酒消费税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有不一样的计算方法:1.委托加工产品,2、国外进口商品,3、核定计税价格,4、成套产品销售,5、产品视同销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1,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最后那里的数量有时是12或3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原始公式公式:不含税价*20% + 斤数*0.5很多时候,题目都用“吨”的;而且很多时候题目的销售额用“万”元作为单位。第一,要将吨位换算第二,要将万位换算你写的351÷(1+17%)×20%+30× 2 ×0.5=90(万元)第一,肯定是用了万位,所以要换算成万位第二,肯定是用了吨位,所以有个《2》出现。第三,肯定是300吨,因为换算成万位的时候,应该是0.2,但式子中是2,所以300就成了30你看看以下换算:1吨=1000 000 克500克=1斤所以,1吨=1000 000/500 = 2000 斤也所以,后面的数字是个过程:300*2000*0.5/10000 = 300*0.2*0.5 = 30*2*0.5那个10000是换算成万元,跟前面对称至于你说的1和3,估计每瓶1斤,卖出了1瓶或3瓶什么的。总之按原始公式,然后换算吨位和万位就OK了。
消费税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比例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1元/公斤(1000元/吨)9月份消费税=1500*20%+50*0.1=300+5=305万元

12,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为什么

包装物租金是属于价外费用,所以也是需要价税分离计入销售额的。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A.优质费, B.包装物租金, C.品牌使用费,D.包装物押金。上述费用均属于价外费用,要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法律分析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的缴纳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即“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不管何种情况下从量计征的“销售数量”的确定比较简单,但“销售额”的确定却比较复杂,实务中较难把握。白酒生产涉及自产自销、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视同销售、成套销售等多种业务类型。针对各种不同业务情况其计税价格也有一般销售价格、加权平均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最高销售价格、核定销售价格以及捆绑销售价格等多种不同的计税价格确定方法。白酒生产企业在自产自销白酒的情况下,计税价格通常为一般市场销售价格,亦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白酒生产企业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白酒的情况下,计税价格首先按照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确定,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七条 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及时提出简化税制的具体方案。

13,复合计税的什么是复合计税

比如消费税中;从价税是化妆品是按15%,是根据化妆品的价格征税;而黄酒是从量征税,即每吨黄酒交240元消费税;而粮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所以叫复合计税.复合计税有哪些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还有比如录像机、放像机、数字相机、摄录一体机也是按复合税方法
比如消费税中;从价税是化妆品是按30%,是根据化妆品的价格征税;而黄酒是从量征税,即每吨黄酒交240元消费税;而粮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所以叫复合计税.
“复合计税”: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即,从价定律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以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我国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复合计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而按照计税依据的不同,把税收划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复合税。(1)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价值量为自然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3)复合计征: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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