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份额怎么算,一百斤五十度的白酒占的体积

1,一百斤五十度的白酒占的体积

50度时密度0.93013,一百斤大概46.5L吧有密度表,算是算不出来的,你要是想要可以向我索取也可以在网上查GB10345-89
一斤白酒折算成体积没有固定值。白酒密度随着酒度提高而变小,白酒包装上以体积计算白酒数量就是这个原因。白酒密度在0.9g/ml左右传统一斤白酒就认为是500ml
酒精的密度为0.7893KG/L,水的密度大约是1KG/L. 一般的高度酒酒精度约为55度,密度约为0.9KG/L,低度白酒(30度左右)密度约为0.94KG/L 因为白酒在计量的时候无论瓶装的还是散装的都是以体积来计的.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斤白酒就是500毫升白酒(你可以仔细看一下瓶装白酒的标签,都是500ml,而不是一斤),故高度白酒一斤约为450g(0.45KG) 低度约为470g(0.47KG). 如果你问的只是数量上的一斤白酒体积为多少ml, m=vp,v=m/p.即体积等于质量除以密度.则高度白酒一斤约为555ml, 低度白酒一斤约为531ml.

一百斤五十度的白酒占的体积

2,白酒计算公式

45度酒的酒精质量分数为37.8%,1000kg除以0.19可得所需总酒精量为5263kg,再除以0.443(52度酒的酒精质量分数)可得11880kg,即能配制52度酒11880kg。

白酒计算公式

3,茅台五粮液的市场占有率分别是多少他们的最畅销产品分别是什么

茅台一直没有停止过产能扩张。中投证券研究数据表明,2003年,茅台及系列酒产量11794吨,相对2002年增加10%,这是茅台酒产量突破万吨位节点。而在此之前,茅台酒从1953年的75吨发展到1000吨,花了26年;从1000吨发展到2000吨,用了14年时间,从2000吨发展到10000吨,用了13年时间;2007年,茅台产能达到16865吨,2008年产能达20000多吨。   而眼下,茅台“十一五”计划正按步骤进行,其产能释放也在预期之中。以茅台酒五年生产周期计算,自2011年起,茅台将每年新增2000吨产能,至2015年,茅台及系列酒产量总产将达到25000吨。而由于酱香型白酒优质酒出酒率高,届时产能将比现在翻一番。   在巨大投资成本以及产能压力下,茅台放量已在预料之中。而在团购市场增长速度有限的情况下,从长期来看,在商超渠道的耕耘将为茅台打开更大的空间,并将成为五粮液最强劲的对手。而茅台自去年底以来的不控量不提价举措,颇含鼓励经销商夺取商超市场,并借此试探市场的意味。   记者观察   五粮液渠道隐忧 背后是品牌危机   高端产品的最终拉动力仍是品牌,是消费者的主动购买愿望。在这一点上,五粮液的市场地位令国窖1573、水井坊等二线高端品牌至今难以企及。然而现实未必能一直如此美好下去,五粮液的商超渠道面临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其品牌面临的隐忧。   反观五粮液近年来在品牌上的发展上,并没有一个清晰内涵。提起五粮液,夸其酒好者大有人在,但追问原因,人们却常常说不出所以然。由此可见,在品牌上,五粮液很大程度上仍依赖惯性发展。与此相对应的是,茅台国酒地位与国窖“浓香鼻祖”等概念因其不可复制和差异化而深入人心。   近年来五粮液坚持实施控量保价,公司为此作出不小牺牲,并取得一定效果。但以笔者之见,单纯的控量提价并不足以达到预期目的,五粮液仍必须赋予产品充足的活力和有说服力的品牌内涵。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五粮液最大对手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茅台和五粮液的市场占有率分别是多少他们的最畅销产品分别是什么

4,白酒基金452份额等于多少现金

需要看具体的持仓基金代码,招商白酒161725的昨天的单位净值是1.1206,452*1.1206=506元,预估506元的金额。基金份额可以简单理解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数量,而基金单位净值就等同于单位数量份额的价格。以房子为例,某投资者拥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市场售价为1万元/平方,那么基金份额就类似于房屋面积,基金单位净值就类似于每平方价格。扩展资料:大多数基金赎回时都要根据持有天数的不同,按赎回总额收取不同比例的手续费,赎回手续费=(基金份额*基金单位净值)*赎回费率。某投资者在2月17日赎回100份某基金,该基金2月17日的单位净值为1.2500,赎回费率为0,那么赎回金额=100*1.2500-0=125元。

5,白酒都说自己有几百年历史是真的吗

酒龄的计算方法不一,不同国家的酒龄计算方法不尽相同,且不同的酒亦有不同的酒龄计算方法。我国市场上占有率较高的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的酒龄计算方法也各有特点。  在过去我国的白酒一般都是储存在陶瓷的酒坛子里, 在那些酒坛中,某些成分会溶入进酒水中。而这种坛子上有一些细孔,具有一定的透气作用,储存在其中的酒水因而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例如白兰地、威士忌和朗姆酒等酒度较高的酒,若将它们贮存于橡木桶中,那么酒就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但若装入玻璃瓶中,酒的变化就比较小,因而这些酒的酒龄计算方法一般只计算其置于橡木桶中的贮存期,装入玻璃瓶之后的酒不再计算酒龄。  我国的白酒一般都是贮存于陶瓷酒坛中,在酒坛中,坛的某些成分会言进酒中,且这种坛上有一些细孔,具有一定的透气作用,其中的酒亦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所以过去的白酒一般只将在酒坛中的贮存时间计算为酒龄。现在,酒厂贮存白酒的容器基本都改成了不锈钢罐等不具有透气作用的大容器,这种不透气的容器亦非常适宜贮存白酒,因而可以将自洒在中的贮存时间计算为酒龄。  白酒在装入玻璃瓶后,若酒质没为信。不会因温度、光线等作用而发生变化。所以装瓶后的自酒不再计算酒龄。由于一直缺乏对酒龄及年份酒检测标准的双重限制,近些年来,年份酒、窖龄酒等野蛮生长,消费者需要有一定的酒龄、窖龄、年份酒等相关概念。
当然是真的。据清代《旧遵义府志》所载,过往盐商每至茅台登陆,在集客烧房饮酒,佐以当地“合马羊肉”,无不称快叫绝。“集客醇酿”就秉承了祖上烧房传统工艺
阿拉伯人于8到9世纪时发明的蒸馏酒技术。和朝鲜半岛的烧酒一样,中国的蒸馏白酒可能是元朝时期由被蒙古人征服的中亚波斯地区传入并普及开的。日本烧酒也是在同时期由朝鲜半岛以及和中国关系密切的琉球传入的。 也有说法认为唐朝时已经有蒸馏酒。
酒起源于夏朝。据《神农本草》所载,酒起源于远古与神农时代。《世本八种》(增订本)陈其荣谓:“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一作杜康)作秣酒。”仪狄、少康皆夏朝人。即夏代始有酒。 在唐朝之前喝的都是米酒,唐朝时由泰国传来暹罗白酒。元时才开始制造白酒,据《本草纲目》记载:“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创始,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指蒸锅),蒸令气上,用器承滴露。”

6,招商中证白酒份额368是什么意思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有未知价原则和“金额申购,份额赎回”两个重要的原则。未知价原则就是你在提交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时候,并不知道基金具体的净值是多少,只有提交了申购和赎回申请后,当天晚上基金公司公布基金净值,你才知道能申购多少份基金份额,赎回到账多少钱。比如:不管你是9日(周一)早上9点钟提交申购和赎回申请,还是下午2点59分提交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只要是9月9日(周一)交易日15点前,都是按照9日当天的基金净值成交的,但9日当天的基金净值是在当天晚上基金公司才公布的,一天只有一个基金净值。因此“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就是因为未知价原则造成的,申购的时候,输入你要投资的金额,等当天基金净值公布后,才知道你能买到多小份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输入你需要卖出多少份,等当天基金净值公布后,才知道赎回到账的金额是多少。所以368份是你持有招商中证白酒基金份额,你赎回到账多少钱是根据你的基金份额 * 赎回时的基金净值

7,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

一、《消费税暂行条例》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规定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况适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额。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②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按组成计税价格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时,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可见,在上述三种情况下计算企业应纳消费税额时,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额的组成计税价格。二、复合计税方式下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2001年5月、6月起,对酒类产品和卷烟的消费税计税办法进行调整,从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通知》对复合计税方式下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进行了说明,同时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按《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即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和进口酒类和卷烟产品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消费税额=应税(移送使用、加工收回、进口)数量×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通知》中并没有明确指出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后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应如何确定,给税收征纳工作造成了不便。在实践工作中,分别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后,从价定率计征部分使用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不发生变化,即组成计税价格中不包含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定额税;第二种观点,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后,从价定率计征部分使用的组成计税价格应包含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定额税,即: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②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第三种观点是,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沿用《条例》原有的计算方法不变,而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含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定额税。支持第一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是:由于从量计征以应税消费品数量为计税依据,与应税消费品价格的高低没有关系,因此,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时,暂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支持第三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是: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利润是按全国平均利润计算的,而全国平均利润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在1993年确定的,当时尚未对烟、酒产品采用复合税率,而消费税是价内税,可以设想目前的消费税定额税部分在当时已经考虑包含在平均利润率中,现在只是从利润中分离出一部分成为定额消费税,并且成本利润率一直延续使用至今尚未进行变更。因此,在成本利润率未重新计算以前,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不应加入定额消费税。与之相对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由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未涉及成本利润率,则应该在组成计税价格中考虑加入消费税定额税。笔者不支持上述两种观点。首先,认为从量计征消费税税额与价格无关,因而组成计税价格暂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的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基础与价格无关,但在复合计税方式下,从量计征消费税定额税的计算结果是应纳消费税额的组成部分之一,而消费税是价内税,不论从价计征的消费税还是从量计征的消费税均属于消费税的范畴,因此,不仅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应该包含在组成计税价格内,而且从量计征的消费税也应该包含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其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利润已包含有消费税定额税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的设计容易使用人误解税负的增长会减少当期利润,即在价格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税负增加会使用利润减少相应的份额。但消费税归属于流转税类,作为价内税的同时也是间接税,间接税的一大特征就是可以转嫁税负,在商品流转的过程中价格是变化的因素,可以根据税负的增长变化随时通过调节价格因素来转嫁税收负担,从理论上说,消费税的最终承担者是消费税而不是企业。因此,只能是组成计税价格中包含有消费税定额税,而不能认为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利润已包含消费税定额税。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即采用复合计税方式后,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计征部分使用的组成计税价格均应包含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定额税。理由如下:一是符合消费税价内税的设计原理。价内税的税款是作为征税对象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的有机组成部分,组成计税价格的消费税计税价格的一种特殊形式,理应包含征收的全部的消费税额,而不仅是从价定率征收的部分。二是有利于增强消费税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中加入应征的消费税定额税,使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时税基扩大,纳税人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同时增加,并且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进而影响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起到调节我国消费结构、引导消费规模和方向、诱导消费行为的作用,更有利于增强消费税的经济调控能力和作用。三是统一了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口径。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应加计消费税定额税,即: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虽然目前尚未有相应的法律文件明确规定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是否应加计消费税定额税,但“对进口产品不得征收或间接征收高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是WTO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精神,从这个角度来看,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与进口应税消费品在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确定上也应做到内外统一、口径一致。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是的。工式没有问题。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是的。工式没有问题。

8,那位朋友能告诉我西安一年能消费多少白酒

拓展西北市场的前站 西安地处中西部两大经济区域的接合部,是西北地区通往西南、中原、华东和华北的门户和交通枢纽。西安市常住人口已达900余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80多万。在全国区域经济布局上,西安具有承东启西、东联西进的区位优势,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西安的比较优势突出地表现在3个层次上:世界级的旅游观光资源优势,国家级的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势,区域级的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信息枢纽优势。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西安正在成为我国重要的内陆开放城市。陕西是酒品消费大省,仅白酒消费一项,年消费量就达16万千升。众多的酒水厂商正在密切关注着陕西,意图进军陕西市场,因为这里是拓展西北市场的前站。欲进入陕西,就得先了解西安酒类市场。 流通市场有待规范 目前,西安市酒类行业管理由西安市商贸局负责。早在2006年,商务部下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后,相关部门就要求西安生产、经营酒类商品的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行酒类商品随附单制度。但仅有行业内一些代表性的大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直到2008年春节前,酒类流通随附单才逐渐在行业内受到严格管控和重视。该办法的执行,使得酒类流通市场更规范,但似乎在管理力度、深度、广度方面暂时未能出现明显效果。 地产品牌称霸市场 整个西安市场白酒消费容量约25亿元,其中浓香型白酒占75%,凤香型占到10%,兼香型约占5%,酱香型、清香型及其他香型约占10%。呈现地产酒强势崛起、外地名酒瓜分市场的格局。按照地理特征,人们习惯将陕西划分为3个区域,陕北高原区、关中平原区和秦岭以南地区。据了解,陕北和关中地区52度的高度酒比较畅销,秦岭以南地区45度酒相对好销。从陕西省来看,浓香型占到市场的70%以上。 西凤、太白作为陕西地产品牌,近年来在新品的开发上以裂变式的方法呈现出品项数量的级数增长。在中、低端产品上,繁多的品类出现在终端店面中,消费者几乎别无他选。依靠掠夺式占领,消费者逐渐对西凤、太白品牌形成了一定的忠诚度。 西安中档市场,地产酒以西凤15年、6年陈酿酒为主力领军,外地酒则以泸州老窖百年带头,洋河蓝色经典也开始逐步进军西安市场,大多消费集中在A、B类餐饮终端。促销手法原来集中在以烟促酒上,而洋河蓝色经典则是借助于“奥运加油,勇者夺金”的刮奖手法。 低档市场仍然集中在太白、金六福等流通性产品,价格空间较小,消费场所大多集中在C类餐饮及县级、农村婚宴等。 西安高档市场的竞争已进入了白热化阶段。高档酒目标消费群在酒店里消费的价位一般超过150元/瓶。优势品牌集中在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水井坊、西凤15年陈酿等。五粮液的市场表现一直比较稳定,拥有大批固定的消费群体,是名酒中走量最大的,主力依然表现在流通渠道;茅台去年以来的上升趋势比较明显,该产品本身产量较少,受到更多消费者忠诚与青睐,主要表现在餐饮渠道;剑南春在西安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但近几年来运作较为平稳,在200元以上价位的名酒产品中表现平平,销售势头一般,主要集中在流通渠道。 国窖1573作为超高端白酒也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经过陕西天驹集团在餐饮终端的强势运作、在对核心消费者的引导上做足功夫,目前在西安市场一路领先,供不应求,几度出现井喷之势。其次为水井坊,虽有一定市场份额,但在销售额上没有太大的突破。 餐饮市场加价率高 近年来,西安市场名优餐饮店迅速增多,中菜皇、粤好海皇、大香港鲍翅酒楼、王子饭店、王子经发会馆、苏浙汇、东海渔港、盛豪轩、阿林鲍鱼、志诚酒店等都非常知名。 西安餐饮市场,A类酒店150家—200家,B类酒店近千家;此外,还有大量的C类酒店。西安餐饮非常发达,酒水消费量可观。 五粮液、五粮春、茅台醇、泸州老窖、水井坊、国窖1573、西凤六年、西凤十五年、洞藏太白的进店费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除进店费外,还有赞助费、进场促销费、人员管理费、服务员开瓶费等。西安买店情况比较普遍,费用3万元—10万元/季度。 酒品进入餐饮终端零售,加价率至少也在60%—80%以上。流通性较强的高端产品加价率至少也在45%以上。目前,西安市场餐饮终端酒品价格带集中在168元—298元/瓶之间,基本占据了日常中高档餐饮消费的80%以上;其次为600元—900元价位,约占15%;其余5%就为超高端消费了。 商超:通向消费者的桥梁 西安商超业态很发达,外资、本土连锁超市都开有分店。目前,西安市场有家乐福、麦德龙、沃尔玛、易初莲花等国际卖场共计8家店,华润万家、爱家、人人乐、好又多等国内连锁卖场约35家;海星超市、三棵树、红珊瑚等当地便民连锁约200余家。附带酒类销售的百货商场(店中店),有巴黎春天、金花、开元、兴正元、百盛等10余家。由于国际卖场麦德龙的会员制、家乐福的店面位置不佳等因素,更多西安消费者还是选择了目前在西安网点较多、便民性较高的卖场,如华润万家、爱家、人人乐。 西安市场商超渠道的白酒主导品牌集中在地产酒西凤、太白,尤其是西凤15年、6年陈酿酒;其次为泸州老窖系列,近年来,借助于国窖1573的品牌支撑,泸州老窖系列产品均有较好的市场表现,在商超渠道中泸州老窖百年、8年陈头曲、6年陈头曲表现都不错。 消费者对商超的信誉度较为认可,因此,商超渠道也是茅台、五粮液、国窖等高档名酒的重点销售渠道之一,特别是西安高档百货商场的酒柜,更是高端产品的集中销售场所。 西安市场白酒品牌进场费相对比较稳定,基本处于条码费500元/个单品,各商超系统大同小异。基本没有某个系统提出过高的进场费用。其次均是同供货商签约时必要的节庆费、赞助费、堆头费等,与全国各地大同小异。 自进入2008年底以来,西北最大的品牌运营商陕西天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开设了“西安名烟名酒城”连锁专卖,截至目前,在西安已经开设店面19家。时尚的装修风格、丰富全面的产品线、专门设立的品鉴区、货品质量跟踪保证、实惠的价格,为名优品牌酒类与消费者之间架起了一条高速公路。 批发市场日趋势微 西安酒类批发市场目前仍然集中在丰庆路、国亨批发市场、自强路批发市场。 丰庆路酒类批发市场人流量、交易量最大,货品种类也最全面,因其经营多年、是非常成熟的批发交易场所,在西安周边知名度也比较高。西安周边很多的商家可以迅速在此市场了解任何品牌的销售信息并进行货品采购。 国亨市场规模也较大,并且涉及到一些省外的批发交易,西安的酒类经销商对于国亨市场发货都较为谨慎。 其余如自强路批发市场一类的小型批发市场,大多属于批零兼营,辐射面主要是市内临近的居民及小型商店,中低档白酒占主导,在酒水流通上的功能越来越弱小,逐渐被商超、烟酒店所代替。 批发市场中的主导品牌大多还集中在西凤、太白系列。一些中高档名酒或地产酒,受市场环境影响,近几年大多集中在餐饮或零售终端,减少了批发市场这一环节,切实注重了经销商区域市场保护的作用。 凤香鼻祖多香共舞 在西安白酒市场,最初是以西凤酒的凤香型为主流代表的。但近年来,外地品牌及本地品牌群雄逐鹿,市场竞争激烈,循序渐进的改变了以凤香型为鼻祖的香型喜好,消费者仍然对浓香型白酒有所偏好,约占到75%,其次为近年来流行的兼香型,如西凤15年、6年陈酿,新郎酒9年、3年等。其他香型目前占据市场较少。 西安市场目前主流度数集中在45度、52度两种。中档产品大多集中在45度,如洋河蓝色经典、西凤15年、6年陈酿,华山论剑20年等;低档产品大多集中在52度,如金六福、二锅头、老白干等;高档产品仍然集中在52-53度,如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等。 主流价位集中在168元—298元之间;高端集中在600元—900元之间。 促销手段无新意 西安市场促销方式大多还集中在促销员对消费者的品牌推介及引导上,并无太新意的推广手段。促销用品集中在随酒赠烟、打火机、刮奖等常规手法,随酒赠烟的方式深得消费者认可,泸州百年、西凤6年、15年等都采取这种促销方式。 西安市场白酒大多采取上市品鉴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品牌推介、招商布局。广告集中在户外媒体、楼宇广告、平面广告、车体等主要方面。 新品入市必经之路: 与当地经销商合作 任何一个品牌想在西安市场取得成功,都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稳扎稳打,终端入手,稳步推进。近年来地产酒西凤、太白系列强势崛起,更多的OEM合作,促进了西凤、太白在当地市场的群体效应,给其他品牌在西安市场的拓展造成极大压力。 但地产品牌过度开发,品牌辨别变得困难起来,促使消费者由跟风消费变得理性,逐渐开始对名酒品牌靠拢。 西安白酒市场,销售渠道最终将成为消费者购买的主要渠道。厂家首先要做好拓展西北市场的规划,与当地匹配的经销商合作,才是良好开端。如果厂家将自己的产品当作品牌去运营,首要选择的就是运营商,离开当地强势的品牌运营商及其渠道的资源优势,任何一个品牌的推广都将受到严重的制约。 因此任何一个品牌拓市之初,首先要明确自己品牌的切入渠道、阶段目标、有效终端的树立、网络布局等全面的规划。要根据品牌、渠道、终端做到有的放矢,不可冒然行事,否则会造成投入过激、将自己的品牌运营费用拖入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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