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隆通酒业,绵阳有哪些酒厂

1,绵阳有哪些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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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满汉之间真的不通婚吗

百度百科清代民族政策编辑清朝实行民族隔离政策,规定满汉不通婚,违者严惩,甚至杀头。历史记录编辑满汉不通婚,或严格来说是旗民不结亲,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后来渐渐成了全族人的定规,而并非大清律的一条。尽管没有律令方面的严格规定,但满族人几百年来基本遵守这条定规。自女真建国以来,历史记载的满汉通婚的例子很少。但其间也有一些例外。顺治五年(1648 年),摄政王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世祖实录》第四十卷)。可是,几天之后,多尔衮对于满汉通婚作了进一步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户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并告诫满人务必合法结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许另占汉族妇女。看来这个通婚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官家子女要通婚必须要申报,并非自由通婚。民间虽开了绿灯,但真正照此执行的人很少。那么什么原因呢?主要是因为满汉通婚的最大阻力来自于满族八旗,而非汉人。大规模的满汉通婚有可能会导致八旗制度的崩溃,会导致八旗旗民特权的最终丧失。看来,祖训、旗制也总是和全族利益挂钩的。满汉通婚的倡议在多尔衮生前很难推广开来,基本上名存实亡。两年后,多尔衮出猎时死于途中。多尔衮死后受到清算,他被追夺了生前的名誉和爵位。当年满汉通婚的倡议也随之成为多尔衮的大逆罪状之一。至于后来鳌拜等四位顾命大臣辅佐年幼的康熙皇帝期间,政治上更加趋向保守,朝野刮起一股恢复八旗祖宗旧制的风气。已趋缓和的满汉关系再度紧张,满汉不得通婚更是成为天条,满人汉人都不得违反,违者严惩。乾隆年间有一个“曲线通婚”的故事,这就是乾隆嫁女的故事。乾隆把自己的女儿过继给大臣于敏中,于是公主就变成了汉家女。然后乾隆把女儿嫁给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孙衍圣公孔宪培。这样就没有违反“满汉不通婚”的祖制。不过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待议。《清史稿》里只有一句提到孔宪培:“宪培,字养元。乾隆五十九年,卒。子庆镕袭。”欢迎指出乾隆嫁女的史料出处。有的文章根据这段故事推断清朝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乾隆,其实是错误的。清末废除编辑清末最终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实质上,“满汉不通婚”是个误传,按血统倒推,佟养性还是中原入满的汉人,其后多为满人皇后嫔妃。到了光绪朝,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但经历山摇欲坠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慈禧太后也开始推行较之前更为彻底的新政。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变法”开始,几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满汉通婚。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我朝深仁厚泽,沦浃寰区。满汉臣民,朝廷从无歧视。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俯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搢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断不准官吏胥役藉词禁令,扰累民间。如遇选秀女年份,仍由八旗挑取,不得采及汉人,免蹈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恤下情。将此通谕知之。1902年2月1日(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清政府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再次宣布准许了满汉通婚。

满汉之间真的不通婚吗

3,普通八旗汉军和内务府包衣八旗汉军在身份上有什么不同

八旗制度下,原本同是汉人的包衣汉姓与汉军,在清朝本来各成体系,迥然有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种种原因的作用下,他们又非常接近,难分彼此。  (一)  包衣汉姓,即原本由汉人出身的包衣,主要指清朝内三旗旗鼓佐领下或管领下人,亦即清朝内务府包衣汉姓人,所谓内府世仆。当然也包括下五旗旗鼓佐领、管领,或分管、管辖下包衣汉姓人。包衣汉姓与汉军本不相同,清官书早已言之凿凿。雍乾之际成书的《八旗通志》及乾隆时修成的《钦定八旗通志》曾明确记载:只有在八旗满洲洲里方有包衣组织,包衣汉姓隶属八旗满洲。由包衣汉姓组成的旗鼓佐领乃至管领等均在八旗满洲之中,不论上三旗还是下五旗。在上三旗者为内务府属,下五旗者为五旗王公府属。其他旗分即八旗蒙古与八旗汉军中并无包衣组织。雍乾之际敕编《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更称这些包衣旗鼓佐领及管领下人为满洲旗分内之尼堪姓氏,即满洲旗分内汉姓之人。对此,清人福格曾明确说,“若内府旗鼓,按《八旗通志》内统于上三旗满洲都统,本与八旗汉军不同。《满洲氏族谱》内谓旗鼓人为满洲旗分内汉姓人。”“其八旗汉军,别列一门,盖内务府乃皆从龙,隶于满洲,自与外八旗汉军别置八帜者,固有不同也。”这就是说旗鼓佐领乃包衣汉姓,其成员随为汉人出身的汉姓人,却向来隶属于满洲,为八旗满洲之人,是八旗满洲而非八旗汉军。所以,包衣汉姓即八旗满洲汉姓与八旗汉军是两个概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界限清晰,本不相混。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情形却发生了变化。  大概在雍正年间以后,由于诸多事态,包衣汉姓与八旗汉军之界限已越来越不清晰,以致人们对其认识如同雾里看花,以讹传讹,以致出现习惯的谬误而约定俗成。乾隆年间的《青文补汇》即误云:“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而最具权威的如《清实录》等清朝官书中亦出现有“包衣汉军”这一很不规范的称谓。影响所及,所谓“旗鼓汉军”、“内务府汉军”等等不正确的称谓,比比皆是。近来一些有关清代内务府包衣的重要论著,以翔实的史料和充分的根据论述了内务府包衣的分类,组织,属性及包衣与汉军关系,或系统论述了清代内务府世家情况,点明了汉姓人问题。人们如加留意,认真领会,过往的认识谬误当不会重复。但实际的情形却是:“旗鼓佐领即包衣汉军佐领”。“旗鼓佐领,汉人包衣佐领,或叫包衣汉军佐领”,甚至将《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所列举的“尼堪姓氏”中之“尼堪”,亦误认为就是“汉军”,等等提法、称谓、认识充斥于现今许多论著中。显然这是不正确的。之所以如此,除学术交流滞后,重要和根本的原因在于:1、忽略了包衣汉姓人的本质属性,未细究包衣汉姓人在八旗中的实际地位;2、由包衣汉姓人组成的旗鼓佐领,与八旗汉军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交叉之事、相同点甚多;3、清统治者所推行的一系列将包衣汉姓与八旗汉军往一起连的政策。  包衣汉姓与汉军有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包衣汉姓原本是充作女真人——满洲的家内奴隶的汉人。包衣之出现早在16世纪辽东女真崛起之时。其沦为依附主子奴隶的主要途径,是被掳俘而失去人身自由,成为会说话被驱使的工具。八旗制度建立,他们便随主子一起被编入八旗满洲之中。按其被奴役的状况,他们又往往被分为“有时亦随主驰驱”即临战阵者,和“专为家之舆台奴仆”,即供厮役者。前者被编入管领,或分管、管辖之中。其名称不一,效力内容不一,但本质则一,即均为满洲主子的家内奴隶,与“奉职于国”的旗分佐领不同,是“奉职于家”,其号为包衣者。  包衣又有上三旗及下五旗之别。上三旗包衣即皇帝亲领的镶黄、正黄及正白旗中的包衣,由专设的内务府机构加以管辖,称内务府上三旗包衣,或称内务府三旗包衣。内务府所辖汉姓包衣,除佐领下人及管领下人外,还有其会计司管辖下的庄头旗人,为屯居旗人之一种。下五旗包衣,即隶属于下五旗的诸王、贝勒、贝子、公等之包衣,所谓五旗王公府属。其中的汉姓包衣,虽然没有像上三旗内务府那样的专门管理机构,但所拥有旗鼓佐领及管领则略同于上三旗。作为汉姓包衣,他们虽为汉人出身却失去了汉人的身份与地位,也不像在八旗内自树一帜自成体系,具有独立性,所谓旗分佐领的汉军,当然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奴隶即不同于没有组织起来的旗下家奴,所谓“八旗户下人”的贱民。他们是受组织管辖,具有一般社会平民所具有的权利的特别人群。如他们拥有贱民所不具备的科举仕进的权利,有些人还因此而显赫。其中内务府上三旗包衣,属皇帝的家奴,非同一般。其中能直接伺候皇帝者,往往受到青睐,被远派地方,委以重任。他们仕一群特殊存在于清代社会的“非贱民的奴仆”。有一点不变的是他们的汉姓(尽管其中有些人已不再使用汉姓、汉名,但他们汉姓人的身份却无法改变),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八旗满洲中的汉姓人。  汉军产生则在汉姓包衣之后。当初设八旗时,建州统治者为统兵征战及保证兵源,曾将治下的汉人壮丁。投降过来的明朝官兵,以及俘获的汉人兵丁,编入八旗之内为八旗士兵,初成16个汉人牛录,均附属于八旗满洲之内,由满洲大臣统领。凡编入牛录的汉人丁壮身份不同于奴仆包衣。尽管如此,但仍被满洲主子当做奴仆对待,“差徭繁重”,人身难得保障,甚至连“官员病故,其妻子皆给贝勒家为奴”。因而,其愤懑与抵触情绪相当严重。当时的后金统治者皇太极深悉此情。遂开始将汉人官兵从八旗满洲中抽出而独立编旗(固山),设官统辖,使之自成体系。据清官书所载,天聪七年(1633)七月,皇太极“诏于八旗满洲佐领(牛录)分出汉人一千五百八十户,每十丁授绵甲一”,乃编汉人为一固山,即一旗,名“乌真超哈”意即重兵,乃使用火器之兵。固山额真为马光远。此为八旗汉军之始。以后,因明清战争升级,降兵降将渐多,兵源扩大,汉军的规模亦随之发展扩大。崇德二年(1637)七月,“分汉军为两旗”,继继续“照满洲例,编壮丁为牛录”,固山额真为石廷柱、马光远。四年(1639)六月,又扩分汉军二旗为四旗,固山额真为马光远、石廷柱、王世选、巴彦。七年(1642)六月,又将设有四旗的汉军,扩编为八旗,其固山额真为祖泽润、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彦及墨尔根侍卫李国翰。至此八旗汉军体系完整建立。这比八旗初创的乙卯年(万历四十三年,1615)晚了二十七年。八旗满洲、蒙古及汉军各以八个旗并立而存,八旗制度从此完善起来。以后不论汉军的规模如何扩大,但八旗在满洲主子牢牢控制下的三级管理体制不变,汉军作为旗分佐领效命于国家之身份地位及权利义务不变。  据乾隆四年成书的《八旗通志》所载,内务府上三旗包衣佐领中之旗鼓佐领,即满洲旗分内之包衣汉姓佐领共18个,属“初编”的,即清入关前编立的共10个,而康熙年间“编立”或“分立”的共8个;八旗汉军佐领共270个,属入关前编设的为161个,入关后增设的为109个。其中顺治年间增设的为46个、康熙年间增设的为59个、雍正年间增设的为4个。有明确记载其来历的共57个,其构成的主要成分为入关前后的降兵降将。这个事实反映和说明了不论八旗包衣汉姓还是八旗汉军,在清兵入关之后特别世顺康时期仍处在发展和壮大阶段。

普通八旗汉军和内务府包衣八旗汉军在身份上有什么不同

4,乾隆令妃的姓氏

乾隆有这样一位嫔妾,入宫十余年娘家还是负债累累,在贵妃位空出四年后才因为流产了第四胎被封为贵妃,在他的儿子被密立为太子的时候乾隆祭天说如果他不堪重任就请他早死,乾隆在她死后声称让她继续侍奉自己的原配,声称她只是原配皇后的附葬和奴婢,至在死后二十年,被追封皇后的典礼上也被乾隆取消了颁诏天下、祭天地的资格,她就是令妃。清史稿后妃传关于她的记录如下:孝仪纯皇后,魏佳氏,内管领清泰女。事高宗为贵人。封令嫔,累进令贵妃。乾隆二十五年十月丁丑,仁宗生。三十年,进令皇贵妃。四十年正月丁丑,薨,年四十九。谥曰令懿皇贵妃,葬胜水峪。六十年,仁宗立为皇太子,命册赠孝仪皇后。嘉庆、道光累加谥,曰孝仪恭顺康裕慈仁端恪敏哲翼天毓圣纯皇后。后家魏氏,本汉军,抬入满洲旗,改魏佳氏。子四:永璐,殇;仁宗;永璘;其一殇,未命名。女二,下嫁拉旺多尔济、札兰泰。正式关于令妃的记录很简略,无非是写了她是清泰的女儿、乾隆的嫔妃、死于某年,而对于网络上各种铺天盖地的宠爱一笔不提,可见网文中不过是夸张虚假的描写,而关于她的容貌、思想、才华、性情、品德,也未有任何肯定的正面夸赞。在清朝上层人士的笔记诸如《啸亭杂录》、《郎潜纪闻》、《竹叶亭杂记》等以及民间的各种稗史传说,均未有对于这位魏氏的一星半点形象刻画。直到上世纪90年代还珠格格播放后,她才广为人知。近年来《延禧攻略》和《如懿传》中皆有她的角色演绎,但无论怎样对令妃进行影视剧、小说二次改造,她在史书中的形象和待遇,都不会有任何改变。我们选取官修实录以及各种会典例则的一些记录,可以勾勒出她的大致生平。在《清实录》中第一次关于令妃的记录如下:谕、朕奉皇太后懿旨。贵妃诞生望族。佐治后宫。孝敬性成。温恭素著。著晋封皇贵妃。以彰淑德。娴妃、纯妃、愉嫔、魏贵人。奉侍宫闱。慎勤婉顺。娴妃、纯妃、俱著晋封贵妃。愉嫔、著晋封为妃。魏贵人、著晋封为嫔。以昭恩眷。钦此。特行传谕。该部将应行典礼。察例具奏。也就是乾隆十年正月二十三日,慧贤皇贵妃高氏临死前,乾隆晋封了一批嫔妃,其中魏氏被晋封为令嫔,时年十八岁。可见虽然身后追封为皇后,就连入宫时间也未记录,至于做了多久的贵人,仍旧不得而知。她的生日实录没有任何记录,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官方庆典与嫔妃、外命妇行礼庆贺。十八岁的女子为嫔,在乾隆后宫也非绝无仅有,继皇后那拉氏十八岁为妃,忻贵妃入宫初封嫔,循贵妃入宫当年十八岁便封了嫔,我们把目光移到清朝其他皇帝的内廷,可以发现,顺治的孝献皇后董鄂氏在18岁时被封为皇贵妃,道光的孝全皇后在18岁已是贵妃,甚至道光帝的孝静皇后,在18岁封为妃,21岁封贵妃。令妃第二次晋封,是在乾隆十三年七月,此时乾隆宣布娴贵妃为摄六宫事皇贵妃,同时册封嘉妃为贵妃、令嫔为令妃、舒嫔为舒妃、陈贵人为婉嫔,但是此次诏封前,令嫔之父清泰,于孝贤皇后丧仪中因为供献饽饽迟误,刑部将清泰之罪比照“大祀牲牢玉币黍稷之属一事缺少者杖八十”律杖八十,系公罪,并降二级留任。怒不可遏的乾隆看了自然写了“依议”。被封为妃的魏氏,在乾隆二十年之前,并未为乾隆生下一子半女,也从未为家族地位带来任何提升,甚至家族负债累累,也未得到乾隆的同情和支援,这点可以在令妃首次怀孕,乾隆才迟迟赏赐她们家三十七间房,每年所得租金一百五十两作为补偿,并在奏折中提到,令妃所有的娘家人、光令妃的兄弟就至少有三人群居于22间房子里,乾隆觉得没必要继续赏赐房屋居住,令妃家族长期欠债,当铺为四百一十六两,其私债四百四十两银,这些一千两以下的债务,其家族之前仍无力偿还。就是这样的赏赐,也不如乾隆怡嫔家族得到的多。乾隆怡嫔娘家北京住房61间、北京周围土地6顷,这些土地每年可以取租220两。除住房61间外,给北京房屋28间,这些房屋每年可以取租120两。乾隆二十一年,在舒妃、那拉皇后、嘉贵妃接连生育之后,令妃才开始自己的生育生涯。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十五日寅时在五福堂生皇七女而此刻乾隆在安佑宫行礼。乾隆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忻贵妃戴佳氏难产而死,和静公主与忻贵妃的女儿八公主赴京郊的静安庄一起为忻贵妃穿孝,时公主年仅8岁。及后,和静公主正式下嫁蒙古超勇亲王策棱之孙拉旺多尔济(策棱所娶为康熙帝的十女固伦纯悫公主)。固伦和静公主下嫁时,七月二十一日于正大光明殿行初定礼。虽然乾隆在三十五年下了旨意说是今后固伦公主待遇比照和敬公主,和硕公主待遇比照和嘉公主,然而各种档案里,和静公主的待遇总是慢半拍。比如二十七日于保和殿筵席,拟定的酒数酌量比照固伦和敬公主裁减一半。乾隆十一年(1746),内务府备办和敬公主妆奁,其中添置箱柜、床帐、坐褥、壶盆等物,“其办买物料及合计各行匠役工价,约估用银二千五百两”。乾隆三十五年(1770),内务府置办和静公主下嫁妆奁,其中置买皮箱、锁钥等物共用银600余两。而公主府的规格,和敬公主为239间、和静公主为200间。而和孝公主下嫁时,乾隆特许她比照固伦和敬公主,可以在京师领取下嫁蒙古亲王的1000两俸银,这项待遇在和静公主下嫁时并未提及。乾隆赏给和敬公主的当铺价值两万四千两,而和静公主的当铺却和和硕和嘉公主一样价值一万两。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十五日,乾隆巡幸避暑山庄,和静公主与同母弟十七阿哥永璘被乾隆留置京城未随行,并与十七阿哥乘舆来迎接生病而回京的豫妃博尔济吉特氏。同年十二月二十日豫妃薨逝,派已出嫁的七公主及七额驸拉旺多尔济为其穿孝。乾隆四十年(1775年)正月初十日和静公主去世,年仅二十岁。建造和静公主园寝工程约估工料为一万四千三百十一两费用较之雍正的养女和惠公主还有减少,待遇均比康熙、雍正朝间逊色。后来额驸拉旺多尔济亦有续弦,并有嗣孙车登巴咱尔、嗣曾孙达尔玛。乾隆二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午时,令妃生皇十四子永璐,该子于二十五年三月初八日夭折,而乾隆对这个年幼早夭的庶子,并未有过多的眷顾,只是将他葬在端慧皇太子的陵寝中了事,并且没有任何丧礼,也未有追赠封号,年节也不会有任何官员去祭祀。他早死的弟弟皇十六子仍旧是这样的待遇,甚至连个名字也没有。而清朝其他得宠的皇子,却不是如此简单的处理。比如,顺治将董鄂妃所生的皇四子追封为亲王,丧礼比照亲王有所加。乾隆将永琏追封为皇太子,并以皇太子级别治丧。就是未满两岁的永琮,丧仪仍比照皇子从优,并赐双字谥号悼敏。乾隆二十三年七月十四日戌时生皇九女,此女于三十六年十二月封为和硕和恪公主,乾隆二十九年六月初四日,慎嫔去世,九公主、永璜之长子绵德等人为其穿孝,当时公主年仅七岁。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八月,和恪公主下嫁协办大学士,一等武毅谋勇公兆惠之子札兰泰,乌雅氏。和恪公主行初定礼筵宴时,乾隆帝与皇太后驻跸热河行宫,于保和殿的筵宴因而停止,改在慈宁宫筵宴。内务府亦在公主养母舒妃所居之永寿宫备席十六,羊十,酒十瓶,惟乾隆帝、皇太后钮祜禄氏因身在热河行宫而没有出席。此时恐怕只有她的生母令妃一人在皇宫主持她的婚礼。和硕和恪公主因为居住在京城,所以其妆奁中的帐房、牛车、骆驼、凉棚等物品被乾隆帝批令不用给发,这种裁减实际上是削减和恪公主的份例,是对既有制度的一种破坏。乾隆三十九年,庆贵妃陆氏在北小花园去世,已出嫁的和恪公主和皇十五子永琰为其穿孝。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和恪公主因肺结核病而去世,年仅二十三岁。乾隆二十四年闰六月初十,据红箩炭档记载,令妃遇喜添炭,添守月姥姥。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令妃遇喜添炭停止,此时令妃生了死胎或是怀孕晚期流产。而乾隆在七月份去了避暑山庄,直到在九月份才回京。此时令妃已为乾隆生下四胎,乾隆才把嘉贵妃死后空置四年的贵妃位给了令妃。乾隆二十五年十月初六日丑时令妃于圆明园天地一家春生皇十五子永琰,是为嘉庆帝。这个时候,乾隆在热河木兰围场打猎,他听到这个消息,打猎兴趣仍旧不减,十几天后才回去。乾隆三十年,在继皇后断发后,乾隆便没有立后的打算,清史稿谓:“上方幸木兰,命丧仪视皇贵妃。自是遂不复立皇后”、清实录也说得很清楚,“况现在妃嫔中。既无克当斯位之人。若别为选立。则在朝满洲大臣。及蒙古扎萨克诸王公。皆朕儿孙辈行。其女更属卑幼。岂可与朕相匹而膺尊号乎。”在他眼里没有能与皇后之位匹配的女子。所以令妃自然不会被乾隆立为皇后,而是被升为皇贵妃,然而并没有摄六宫事这样的字号。摄六宫事皇贵妃是乾隆时期待遇超过普通皇贵妃的一个等级,千秋节会得到900两银子的赏赐,而令妃自然没有这样的份例,只是领取普通皇贵妃的500两千秋赏赐。并且其后的亲蚕礼也是由舒妃主持。令妃生的第十七子永璘,是乾隆最小的儿子,但是《啸亭杂录》上说“纯皇帝深恶之”,不是一般的讨厌,是极度厌恶。连马嘎尔尼这个老外都说乾隆对自己儿子的爱护还比不上对和珅的宠幸。永璘在乾隆朝只封了贝勒,而其他兄弟不是亲王就是郡王。分府时,乾隆帝给他的当铺价值四万八千四百十三两,也是皇子里最少的,就连皇六子永瑢的当铺也是八万两。而同时期的宠臣和珅资产达到了几千万两白银,并且光是黄金就有近四万两,其住宅的奢华富丽可想而知,因为永璘也十分羡慕和珅的住宅,他曾说哪怕皇位多如雨点,也落不到我的头上,若是能得到和珅的住宅便满足了。乾隆三十二年,乾隆与一些大臣和嫔妃外出,却留下令妃等人,照看病入膏肓的和嘉公主。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冬天,乾隆皇帝在决定立永琰为太子时,曾在冬至这天的祀天大典上,用了十分恶毒的语言向上天祷告:“所立皇十五子永琰如其人贤,能承国家洪业,则祈佑以有成;若其不贤,亦愿潜夺其算,毋使他日贻误,予亦得以另择元良。”他说如果永琰是当皇帝的料,那就保佑他,如果不是,就让他短命而终!国运很重要,皇位很重要,这就是乾隆,他是绝不是一个儿女情长的皇帝。乾隆三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在一份后宫赏赐档案中,令妃只得到了一颗二等正珠,而十公主的母亲悖妃得到了一颗大正珠和一颗二等正珠。乾隆四十年正月二十九日,令妃病逝于吉安所,而并不是皇宫。因为按照惯例,清朝除了太后、皇帝、皇后和太子可以死在后宫,其余人则不被允许,据清会典记载:凡皇贵妃丧礼,疾革自大内移至吉安所。疾革者,病重也,也就是嫔妃在自己快死的时候迁移出内廷。而令妃的死因,据她的祭文,“始犹力疾而不言,继期勿药之友故”,也就是病了没有声张,也没有吃药所以病死了。那时候正值新春,乾隆等人在圆明园热闹庆祝,并且添了一位玉雪可爱的十公主,令妃大概也不想因为自己的病情扫了乾隆的兴致。乾隆对令妃所做的诗也很敷衍,比如什么强收悲泪为欢喜,仰体慈帏度念谆。为娱圣母情,宜割贤妃绻。也就是为了让太后开心欢喜,他也不会为令妃伤心。乾隆只为令妃祭酒了三次,比起康熙临死封后的佟皇贵妃的十分之一也没有,就连令妃的百日大祭,也只是派了她的儿子去祭祀,至于一周年、二周年祭,乾隆更不可能去出席了。乾隆也没有亲自为令妃送葬,只是派了她的儿子参加奉安地宫仪式。至于为何葬在地宫,这在《令懿皇贵妃金棺奉安祭文》中可以找到答案:昔年参近御之班,曾资悔迪;此日侍升仙之驾,如奉生存!祭文说了,说令妃是皇后一手教导的,死后也要服侍皇后,“如奉生存”,永远都是皇后的奴婢,这和淑嘉皇贵妃葬在地宫的祭文如出一辙,再次强调了嫔妃对于皇后的侍奉义务。而且乾隆对此解释道:“令懿皇贵妃为子皇帝生母,从前殡入地宫即令近祔孝贤皇后之侧”,乾隆说令妃只算是孝贤皇后身边的祔葬,什么是祔葬呢?清朝会典里康熙庶子也是祔葬在顺治与董鄂妃的爱子荣亲王的园寝。在乾隆六十年九月,死了二十年的令妃在其子继位前夕被乾隆追赠为皇后,乾隆不仅取消了皇后该有的颁诏天下、万民跪拜的礼遇,还给她闹了这么一出,在追封大典上发了个上谕:孝仪皇后神牌。升祔奉先殿。前期告祭天、地、太庙一事。亦未免失当。孝仪皇后、乃朕因系嗣皇帝生母。恩旨册赠。止应于奉先殿祭告。若因此而举行天地庙祀大典。转邻于渎。已著不必举行。在乾隆眼中,她是不配当皇后的,她不是继后,祭告太庙是亵渎了苍天。实在是因为是现任皇帝的亲妈,不得不这样。所以清泰成为清朝第一任三等公爵的皇后之父,也就不足为奇了。在此之前,清朝皇后之父都是在皇后册立之初便被授予一等承恩公,乾隆又特许皇后之兄承袭一等公,比如孝敬皇后的哥哥五格就被乾隆从一等候升为一等公,孝贤皇后的哥哥富文仍旧如此的待遇。在嘉庆元年,乾隆最后一次去祭陵,虽然令妃获得了皇后的名分,乾隆写诗的标题是《孝贤皇后陵酹酒》,仍旧只承认孝贤皇后才是陵寝的主人。而此时嘉庆已经当了皇帝,乾隆仍命他去跪拜端慧皇太子。这与乾隆六十年九月刚被立为太子时便去跪拜端慧太子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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