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化验车间,双沟酒厂成品部工艺检查员是做什么的

1,双沟酒厂成品部工艺检查员是做什么的

酒厂成品部就是成装车间,车间工人把酒灌装到瓶子里,然后封盖,贴标签,检查有没有异物和玻璃渣,装箱。工艺检查就是负责监督车间员工的,在车间主任手下打杂。虽然是底层,不过也算个管理吧,还是有机会上升的。

双沟酒厂成品部工艺检查员是做什么的

2,白酒生产线的质检工作有几种方法有什么可以替代人工作业的 搜

灯检是白酒生产线的质检基本流程,化验室抽检是其辅助工作,目前尚无机器自动检验的设备。如能确保调酒的质量、洗瓶、灌装、封口质量的话,可以不要灯检。问题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你好!你说的是灯检么?如果可以有的单位可以用监控器,但难度大成本高效果差,还是人工方法最好另外还有化验室分析工作,要看什么杂质,一般情况色谱仪可以检。。。。。还有好多你要说具体杂质如有疑问,请追问。
评酒师、白酒厂卫生许可评审师、质量工程师、质量体系审核员、食品安全监管员等。这些资格的获取,大部分都分初、中、高级,你可先从初级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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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酒 请问做白酒 白酒加工怎样考察白酒厂

1.白酒、食品、重要的是先考察白酒厂相关合法有效的手续(白酒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证、税务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2.考察该厂白酒的来源,有无生产窖池、酿造车间、酒曲、窖泥、粮食、酿酒工人等3.考察质检中心,有无国家规定的相关设施(化验室、操作台、色谱仪、品酒室等)4、考察灌装车间,是否国家规定的绿色、环保、全封闭的现代化生产线5、考察生产能力和储存能力,有多少窖池,多少酒坛、多少酒库6、区域垄断+价格垄断,许多品牌在市场上很快消失,其原因除了酒本身的质量.口感外,还有更重要的因素:窜货,低价倾销和价格透明度太高。为了杜绝这种事故的发生,实行区域独家代理,周边市场品牌不能重复,经销商在代理的区域内,垄断经营。其次,一般经销商电话咨询厂家价格时,厂家只能告诉产品的建议零售价,出厂价只有签约客户才有知晓权。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保证每个经销商的绝对利益。7、白酒口感、经销商可以提供当地口感要求厂家专门调制(口感不对路、有你好受)9、最后一条是:甲乙双方必须公正、公平、公等。只有双方有利可图,合作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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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啤酒厂化验员工作总结和自我鉴定

给你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删减。工作总结xx年xx月起,我在啤酒化验岗位工作。特总结并自我鉴定如下一,工作情况概述,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二,思想,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 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向前辈学习,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化验员也只是一个统称,也分不同岗位的,具体做什么要看内部的岗位,主要分理化分析员和微生物分析员。理化分析员,又可能分白班分析员(检测原料、麦汁、原水、成品、酵母等等),倒班分析员(检测清酒、包装tpo、pu等),去不去车间采样每个工厂规定都不一样,哪怕是雪花内部不同的工厂规定也不一样,有些是要去的,有些是生产部门取好送来的,大部分分析项目都有仪器直接测量,手工所要做的主要就是取样、配置试剂和准备样品。微生物分析员(一般只上白班,检测各过成品和成品的微生物),肯定都要去现场取样,基本全是手工操作,对操作要求细心程度比理化高。不管哪个岗位,旺季(6-9月)肯定都要有大量加班,能休几天很难说,很可能一天都没得休,有些工厂是淡季让你补休,有些是发加班工资的。工资一般都不会太高,一般地区也有2000左右,经济发达地区(珠三角或长三角)也不会超过3000。

5,河南省梨园春酒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南省梨园春酒业有限公司地处豫北平原,北依巍巍太行,南临黄河故道,西听香泉水响,东赏募化渔歌,地理环境优越,物质资源丰富,交通通讯便利,可谓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公司始建于60年代末,现有员工500余名,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38名,中高级以上营销人员35名,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10名,酿造车间有30多年窖龄的优质窖池312条,包装车间有4条自动化生产线,储存库有5000吨以上的原酒储存能力,现储存十年以上陈酿原酒800多吨,有现代化的勾调储存容器18座,可同时勾调生产10个以上产品,日生产能力可达6000箱,公司有气象色谱分析议等现代化分析化验设备,能够确保产品的质量。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广大消费者、经销商及社会公众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下,规模不断扩大,品种不断增加,效益不断提高,现已成为豫北地区最大的原酒生产基地之一。法定代表人:牛尚生成立日期:1998-08-18注册资本:508万元人民币所属地区:河南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17066216690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所属行业:制造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英文名:Henan Liyuanchun Wine Industry Co., Ltd.人员规模:100-500人企业地址:卫辉市后河镇经营范围:白酒的生产、销售**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6,白酒厂配酒车间岗位职责

1、配合技术部搞好技术文件(勾调工艺、配方)的记录、保密工作。2、负责原辅材料的领用或退货,使用符合标准和检验合格的材料。3、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操作规范配制每一款酒,及时准确提供每一款符合标准的散成品酒。4、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新产品的开发、落实小样配制工作。5、负责辖区内防火防盗、安全卫生工作。6、负责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标准的要求。
你好!1、配合技术部搞好技术文件(勾调工艺、配方)的记录、保密工作。2、负责原辅材料的领用或退货,使用符合标准和检验合格的材料。3、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操作规范配制每一款酒,及时准确提供每一款符合标准的散成品酒。4、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新产品的开发、落实小样配制工作。5、负责辖区内防火防盗、安全卫生工作。6、负责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标准的要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一)、岗位职责:1、车间主任对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间各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1、车间主任对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间各项管理工作2、负责车间生产、质量、安全及设备的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强化车间主任是“产品质量第一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意识。3、组织实施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全面完成生产任务。4、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会议精神、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5、负责车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6、负责管好、用好、维护、保养好在制品、设备、附件、工具、量具及工位器具。7、负责车间员工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8、对本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负责。9、对车间各类报表、原始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10、有权调整车间内的劳动组织和调配职工。11、有权按有关规定对车间员工提出奖惩建议。12、有权对上道工序转来得不合格产品提出异议。13、有权对车间条件无法满足制造质量要求的生产计划提出申诉和修改意见(二)、工作内容:1、根据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布置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根据本车间设备人力情况,编制车间《日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均衡生产,保证按月完成各项生产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2、重视员工素质提高,对车间员工开展教育、培训,宣传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3、拟定车间管理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推广实施。按照公司制度和车间管理制度对车间员工进行奖励、惩罚4、重视车间的基础管理,搞好工段与班组建设,贯彻公司各项定额,加强对车间原辅材料使用的控制,不断降低生产成本5、按照公司质量目标要求,制定、修改车间质量管理办法,加强质量控制,配合车间质检人员作好员工的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指标的实现6、加强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及保养,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7、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在分配工作的同时要备齐加工产品的所有工艺文件,并教育指导员工严格执行8、积极开展现场6S活动,强化定置管理,创造美好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素养9、每日召开车间内部调度会,检查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设备维护、现场管理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按时参加公司会议与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请假11、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要求,提出车间员工培训计划12、积极深入员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车间的稳定13、积极开展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不断提升企业竟争能力做贡献14、正确处理车间的突发事件,并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件处理进展,对于无法处理的事件要及时请示15、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台帐,各项原始记录资料要完整、准确,生产在制品做到帐、物相符16、保证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核算报表并保证各项数据真实、准确17、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18、积极完成上级及会议交待的临时性工作。车间主任是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在车间副主任的协助下负责对车间进行全面管理。车间主任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具体职责为:1、组织实施生产物料部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2、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加强对车间原材料使用的控制,确保在提高产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生产成本;3、根据生产计划核算人员需求,确保计划顺利执行;根据公司对车间发展的规划拟定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批准;4、拟定车间管理制度,经公司批准后在车间推广实施;5、按照公司制度和车间管理制度对车间员工进行奖励、惩罚;6、根据公司质量部门的要求,配合车间质检人员作好员工的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7、对车间员工展开教育、培训,宣传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8、深入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9、领导车间做好5S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身作则,提高员的养;10、处理车间的突发事件,并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件处理进展,对于无法处理的事件要及时请示;11、积极深入员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车间的稳定;12、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做好横向沟通.

7,如果自己办个小型酒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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