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白酒如何注册,销售进口酒类的商家需要准备什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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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进口酒类的商家需要准备什么资质

进口酒类的品牌在中国大陆没有注册商标或TM商标或境外商标都给予认可。1、酒类销售还须提供《酒类零售许可证》复印件或《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酒类销售,开设店铺商户自身一定要具备该资质);2、进口食品还须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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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口白酒销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关于办理中国国内进口酒经营牌照说明: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白酒、红酒、葡萄酒、洋酒的经营业务,除了一般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注册等手续外,还需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增加进口酒类批发或零售经营资格,即要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如需自营进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办理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每个地方对申请条件略有所不同,一般你去你所在地工商局咨询,都会告诉你当地正确的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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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想注册一个白酒的商标怎么注册

你好,可以咨询龙商百科,商标注册流程:1. 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3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3. 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 申请程序: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以上顺利注册下来的时间一般在12-14个月左右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你好!首先,要确定好商标名称或logo,然后对你的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才可以注册。准备申请文件,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途径:可以直接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帮你办理申请。如果你对商标不了解,最好还是请代理机构帮你办理。因为商标申请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及熟悉申报流程。有什么问题,可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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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宁申请进口酒类批发许可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中国国内进口酒经营牌照: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葡萄酒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企业所必需淂工商、税务等手续外,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即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如要自营进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到当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提交财会报表,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的租 用合同)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提交公司规章制度等)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提交2个以上品酒师资格证) (四)有稳定的批发销售网络。 (五)有识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的手段。 (提交卫生经营许可证)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范围内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解决;地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关部门解决。企业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进口酒类批发业务。详细的上这里看看: http://www.eastbridgechina.com/Cn/Show.asp?id=73 各地区可能管理上有些差异,建议再咨询下南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中国,红酒、葡萄酒等进口酒的进口程序和市场管理规定较为复杂, 一般建议最好委托在中国的已有进口酒类经营资格和已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办或合作。 也可在广州找专业进口酒的代理代进口后转发南宁销售,可省去很多麻烦.

5,如何白酒注册商标

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所需资料:1、需商标图样;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10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700元左右的代理费。 申请程序: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2、申请递交后的个体1个月左右,企业我们www.zosanfi.com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免费为你查询
确定你的商标图样,文字或者图形。通过中国商标网,或者代理机构进行查询,白酒国际分类33类。参考查询结果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商标存在,如果没有在先商标或者与在先的商标近似程度并不高,可以提出注册申请。需要提醒的是,任何查询数据库(包括官方数据库)均有2个月左右的查询盲区,任何查询结果均不能保证商标申请肯定被获准。另,图形商标查询准确率比较低。诺科知识产权 010 63344529
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注册成功后全国通用没有本国地域限制!  代理机构一般经验比较丰富提交前会帮您检索,审查时不时有可能被驳回,给申请人合理的建议,给申请人降低了风险。  其实是很合算的,自己不检索直接报,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5 cm×5cm<10cm×10cm;若是黑白提供一份,若是彩色需要提供七份黑白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图样可以是图、可以是文字(包括字母、符号等)也可以两者或多者的组合。)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也就是分类表中的项目)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10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元左右的代理费。   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企业法人我们可以在十个工作日拿到受理通知书。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异议期满后,无异议的,给予核准,并发出商标注册证。   这时候就真正的商标权了,可以10年后无限次续展   审查在北京 全国都要交到北京来的,北京相对案件较多经验比较丰富!   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络我

6,怎么申办酒类生产许可证

  申办酒类生产许可证   一、申办条件:   1、生产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生产要达到一定规模;   3、生产白酒、啤酒的企业注册资金要200万元以上,生产其他酒(包括进口酒分装)要100万元以上;   4、从业人员中至少要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有效厂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二、申办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当年已年审),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工商部门发出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4、《卫生许可证》(卫生评价报告单);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6、厂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8、本厂产品质量标准;   9、产品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带资料正本以备核对。   三、申办程序:   1、企业到镇经济发展办索取办证须知,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材料。   2、持有关申办资料到镇经济发展办索取“酒类(特种)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企业如实填写好“申请审批表”并附上申办资料备查,然后送镇经济发展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批意见。   4、审查通过后,将申请审批表送回市经贸局,由市经贸局审核加具意见,送省酒类专卖局审核发证。   四、年审、换证与变更:   (一)年审   企业取得许可证后,每年要结合工商执照同期进行年审,企业在每年的 1月1日—2月30日持许可证正、副本到发证单位年审并带备工商执照副本(当年已年审)备查,两年不申报年检者,吊销其许可证。   (二)换证   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过期自动失效。有效期满,企业应提前1个月带备工商执   照副本、许可证副本到发证单位办理复查换证手续,对复查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换发新证。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当自动放弃经营权处理。   (三)变更   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证内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持工商执照副本、许可证正副本及变更的相关资料到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什么是QS认证?   QS是“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Quality Safety的缩写。QS认证制度实际上是一项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的食品经检验合格,准许在食品的包装上加施“QS”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出厂销售。   三、QS认证制度的意义   食品质量安全实施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市场监管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QS认证制度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实施或倡导的食品GMP认证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通过在茶叶生产和加工企业强制推行QS认证制度,不仅仅是提高茶叶卫生质量、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更深层的意义是通过推行QS认证制度可以促使茶叶企业的生产加工实现规范化管理、推进茶叶产品的标准化及其标准的国际化,推动我国茶叶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实施QS认证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符合WTO规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茶叶生产加工企业、有利于规范茶叶市场。因此,这种认证制度对于我国茶叶企业与其说是一种挑战,不如说是一种机遇。   四、食品QS认证有何好处?   ◆ 通过QS认证的食品企业,则表明企业具备食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具有生产合格产品的保证能力,且产品质量满足相关食品产品标准和卫生标准的要求;   ◆ 通过QS认证的食品企业,各级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给与大力宣传和政策保护,所生产的产品能在市场上顺利的流通;   ◆ 通过QS认证的食品企业,是经销商、商场和超市对准采购的目标,因此,QS认证是企业产品顺利进入销售市场的通行证;   ◆ 通过QS认证的食品企业,因广大消费者可以按“QS”标志选购自己满意放心的茶叶商品,而取得市场信誉和更好的经济效益;

7,酒类进出口公司办理

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国家商检局联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维护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口酒类,是指啤酒以外的各种进口预包装瓶装酒、进口桶装酒、进口半成品酒(基酒),在我国境内分装、加工后分装的发酵酒(葡萄酒、香槟酒、果酒等),蒸馏酒(威士忌、白兰地、干邑、伏特加、朗姆酒、谷物酒等)和配制酒(利口酒、苦艾酒等)。  第三条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按职责分工依法对进口酒类进行管理。  第四条对进口酒类在国内市场实行下列管理:  (一)海关监管管理。  (二)卫生监督管理,包括口岸卫生监督检验(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卫生证书管理等)和国内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管理。  (三)质量监督管理。  (四)市场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五)税收征管管理等。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口酒类生产加工、流通活动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进口酒类口岸管理  第六条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进口酒类(包括免税进口酒类)依法进行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进口酒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酒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加贴中文标签。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第七条海关依法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海关凭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放行通知单并征税后验放。  第三章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  第八条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是指对进口酒类的批发、零售和储运等流通环节的管理。  第九条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稳定的批发销售网络。  (五)有识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的手段。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范围内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解决;地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解决。企业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进口酒类批发业务。  第十一条从事进口酒类销售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有进口货物许可证(可以是复印件)、海关征税税单(可以是复印件)和卫生证书(正、副本),经销的进口酒类必须贴有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中文标签”和第四款规定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  (二)不得伪造、变造进口酒类卫生监督检验合格标志、认证标志和中文标签等质量标志。  (三)不得制售假冒伪劣进口酒类。(四)不得经销走私进口酒类。  (五)接受质量、卫生标准等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  第十二条经销进口酒类的企业的主管部门及旅游饭店、酒店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指导建立和规范进口酒类配送中心、连锁经营和代理经营等,建立健全进口酒类流通网络。  第四章进口酒类生产、加工管理  第十三条进口的桶装原装酒、半成品酒检放入境,再经小瓶分装、勾兑、过滤、贮存等加工工序后,使用国外品牌并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按进口酒类管理。  第十四条从事进口酒类生产、加工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规定有返销比例条款的,应将其产品按合同规定比例返销境外。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检验机构依法对其返销境外的酒类按出口食品进行管理和检验。对因故不能反销需留在境内销售的进口酒,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准后,按一般进口酒办理有关手续。本《办法》下发前已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合营合同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口酒的销售,并凭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取得在其经营范围内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许可。  第十五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进口酒类生产、主管部门应建立进口酒生产、加工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  第五章免税进口酒类管理  第十七条口岸海关按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对免税进口酒类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免税进口酒类不得进入国内市场经销。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口岸及其他任何地区从事免税进口酒类的购销业务。  第六章违法进口酒类的处理  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海关依法对违法进口酒类进行罚处。  第二十条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非法经销走私进口酒类进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对依法没收的进口酒类,应依据第六条规定,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加贴中文标签、“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并补发卫生证书(正、副本)之后,拍卖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第七章进口酒类市场监督检验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经贸委(经贸、计经贸)、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商检、税务以及各口岸海关、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等部门,要在给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对本地区进口酒类市场实行统一的、有组织的联合检查,做好进口酒类生产管理和流通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消费者有权依法对进口酒类质量、卫生和价格等问题向生产者、经营者提出询问,或向其主管部门投诉。受理询问和投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检举有功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办法规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商检机构、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依有关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可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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